對于高企認定,因為有些人并沒有得到較為深入的了解,所以很容易產生誤區,下面,小編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關于合肥高企認定常見的3點誤區!
誤區一:有關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要求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吧暾堈J定時一年內”指的是申請前的365天之內(含申報年),即申請企業營業執照上冊注冊日期與認定通知文件規定的申報截止日期間隔必須大于365個日歷天數。常見誤解:企業2021年申請認定,其注冊時間需要在2020年1月1日以前;企業2021年申請,其銷售開始時間必須是2020年1月1日以前。
參與認定專利的有效性,以免影響認定指標評價。
誤區二:企業只做產品研發、產品OEM定制,沒有資格申請高企認定
產品研發、產品OEM定制的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領域》規定的范圍,就有申請認定資格的可能。銷售的產品(服務)是否屬于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需要看對其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是否屬于《領域》規定范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轉化形式表現為以該科技成果作為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合作條件等方式,科技成果轉化是對科技成果進行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產品研發,產品OME定制,屬于科技成果轉化的一類,不會影響評定分值。
誤區三:評定看產品是否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以下“簡稱《領域》”)要求
申請高企的前提條件之一是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以下簡稱“《領域》”)規定的范圍,也就是說,關鍵看主要產品(服務)使用的技術是否屬于《領域》規定范圍當中的那一項,而不是看技術產出的產品屬于《領域》。所以,有些傳統行業,比如,冷凍奶,建筑業,經營范圍上看似不適合申請高企,但如其提供產品(服務)采用的技術過硬,一樣有可能符合認定申請的資格。
至此,本篇文章對于合肥高企認定的3個常見誤區已經介紹完了,希望本篇文章的介紹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另外,如果還有相關的疑問或是需求,歡迎隨時來咨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