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一、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1.支持研發機構建設
對新認定的安徽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的合肥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評定為安徽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業、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補;對新評定為合肥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進行一次性10萬元獎補。
2.激勵加大研發投入
(1)對年營業收入億元以下且當年研發費用(納入一套表企業研發活動統計的研發費用)增長30%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研發費用的5%高10萬元補貼;對年營業收入億元以上且當年研發費用增長20%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研發費用的5%高20萬元補貼。
(2)對研發費用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10%-30%的合肥市高成長種子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5%-15%的合肥市潛在瞪羚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4%-10%的合肥市瞪羚和獨角獸(含潛在)企業,分別按照研發費用的50%、20%和10%給予高成長種子企業高20萬元補貼、潛在瞪羚企業高30萬元補貼、瞪羚和獨角獸(含潛在)企業高100萬元補貼,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
3.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1)支持企業吸納技術在巢轉化。按照單項成果成交并實際支付額的10%,給予單個技術合同高100萬元獎補。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對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年度累計登記額100萬元(含)-500萬元的,按實際交易額的2%,給予高5萬元獎補;對登記額500萬元(含)以上的,按合肥市撥付獎勵的50%,給予高25萬元獎補。上述兩項政策條款不重復享受。
(2)加快技術轉移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對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巢實現轉化的,按照合肥市撥付獎勵的50%,給予技術轉移機構(含高校設立的)、技術經理(紀)人獎勵。
(3)對新建符合條件的省級、合肥市級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分別給予50%配套資金獎勵。(市科技局)
(4)激發科技人員成果轉化活力。對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合肥賽區決賽一、二、三等獎,且獲獎項目在巢落地轉化的創業團隊或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4.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1)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含外地遷入我市的有效期內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省級、巢湖市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獎勵(省級與巢湖市級獎勵不重復享受,以高獎勵為準);對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且當年高新產值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用以獎勵創新團隊。
(2)對當年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0.5萬元獎勵(當年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不再享受該政策)。
(3)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等,按企業實際保費的30%給予單個企業高30萬元補助。
5.支持科技成果應用場景建設
對經合肥市評審符合條件的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項目,按合肥市撥付獎勵的50%給予獎勵。(市科技局)
6.支持企業創新振興產品質量
對新評定的安徽省新產品,一個新產品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高不超過30萬元;對新評定為安徽工業精品且未獲得省、合肥市獎勵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為合肥市級品牌建設培育的企業,給予企業質量管理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際QC小組”、“全國質量信得過班組”、安徽省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五星級工業企業現場管理評價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質量管理團隊2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5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合肥市市長質量獎、巢湖市政府質量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20萬元獎勵。獲得安徽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2萬元獎補。對新獲得農產品“三品”(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安全質量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3萬元獎勵。
7.加快發展工業互聯網
對新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企業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省級、合肥市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業、“5G+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典型應用、優秀案例及解決方案的企業、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的企業、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業、新型信息消費創新產品或新型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的企業,按照與省、合肥市政策不重復享受原則,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30萬元、15萬元配套獎勵;對新評定為合肥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8.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
對租賃廠房設備投資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新建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補貼;對存量企業升級改造設備投資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5%補貼,對按照合肥市轉型升級對標診斷,技術改造評估、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頂層設計服務標準進行改造的項目,再給予設備補貼的20%獎勵;新評定的省級、合肥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含工業企業、項目、平臺),按照與省、合肥市政策不重復享受原則,分別給予企業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9.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對新建及改擴建糧食、蔬菜、畜禽、稻漁、茶葉、中藥材生產基地及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達到巢湖市規定標準的,給予3萬元-20萬元補貼。
10.推動文旅產業發展
對文化創意園區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高200萬元補貼。對A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省級以上休閑旅游示范點等文化與旅游融合項目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高50萬元補貼。對民宿固定資產投資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高25萬元補貼。
11.支持商貿產業發展
對電商經營主體自建2個以上(含)直播間,單個直播間面積不少于10平米(含)的,且月累計開展有效直播5場以上、銷售農村產品10萬元以上的,按直播間實際投入的50%給予高10萬元補貼。支持合肥市肉菜追溯體系建設企業進行標準化改造,按軟硬件投資額的70%給予高80萬元補貼。對外商投資(含產業轉移再投資和增資項目)當年到位外資達3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和1億美元的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的支持。
12.鼓勵數據賦能產業
對在巢湖市內開展數據資源服務的大數據企業,項目實際投資額達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分檔給予高10萬元一次性獎補。
三、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13.鼓勵企業上市融資
企業上市申請獲證監會或交易所受理的,在合肥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100萬元獎勵,獲受理當年上市成功的企業,在合肥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掛牌后備資源庫企業完成新三板和進入新三板“創新層”掛牌的,在合肥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5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在安徽省區域股權市場掛牌,對成功掛牌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已完成股改并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企業核心管理團隊一次性20萬元獎勵。
14.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經由合肥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對當年實際發生的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LPR利率的50%給予貼息。(市經信局)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勸耕貸”貸款主體等農業經營主體用于農業生產、加工、流通等生產經營的貸款,在本年度內發生的利息,按銀行同期LPR利率給予50%高10萬元的補貼。
四、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五、優化企業發展環境